本案中人物关系较为复杂,现做如下梳理:本案原审原告朱某自称是二被继承人生前唯一的养女,而原审被告金某1又称自己为二被继承人生前唯一的养子,而先去世的被继承人朱先生并未留下遗嘱,后去... 查看详情 >>
在交通事故发生后,有不少人由于自身户籍为农村居民而无法获得更高数额的赔偿,在本案中,律师在充分询问了当事人后,发现了突破口——虽然当事人居住在农村,但是其主要收入来源却不是以农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:绍兴某公司,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韩玉霞,浙江吴刚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:朱某,户籍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。被告:楼某,户籍所在地浙江省。原告绍兴某公司与被告朱某、楼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:王XX,户籍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韩玉霞,浙江吴刚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:邵XX,户籍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。被告: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,住所地浙江省... 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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